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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51-2025 車用乙醇汽油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車用乙醇汽油(E10)的產品分類、要求、取樣、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安全,描述了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在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車用乙醇汽油調合組分油中加入一定量變性燃料乙醇(符合 GB 18350)和改善性能添加劑組成的車用乙醇汽油(E10)。
術語和定義
GB/T 4016 和 GB 18350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抗爆指數 antiknock index
汽油研究法辛烷值RON和馬達法辛烷值MON之和的二分之一。
[來源:GB/T 4016-2019, 2.15.025]
變性燃料乙醇 denatured fuel ethanol
加入變性劑后用于調配車用乙醇汽油的燃料乙醇,不能食用。它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與汽油混合作為車用點燃式內燃機的燃料。
[來源:GB 18350-2013, 3.3]
車用乙醇汽油(E10) ethanol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s(E10)
在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車用乙醇汽油調合組分油中加入體積分數為10%的變性燃料乙醇(符合 GB 18350)調合而成的用作車用點燃式發動機的燃料。
產品分類
車用乙醇汽油(E10)按研究法辛烷值分為89號、92號、95號和98號4個牌號。
要求和試驗方法
89號、92號和95號車用乙醇汽油(E10)(ⅥB)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應符合表1的規定。98號車用乙醇汽油(E10)(ⅥB)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應符合附錄A中表A.1的規定。
用于調合車用乙醇汽油(E10)的變性燃料乙醇應符合 GB 18350 的要求。
車用乙醇汽油(E10)中所使用的添加劑應無有害作用,并按推薦的適宜用量使用。車用乙醇汽油(E10)中不應含有任何可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車用乙醇汽油(E10)不應人為加入甲縮醛、苯胺類以及含鹵素、磷、硅等化合物。
取樣
取樣按 GB/T 4756 進行,取樣量應滿足檢驗和留樣所需數量。取樣時應避光。
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及其他要求
車用乙醇汽油(E10)的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及交貨驗收按 NB/SH/T 0164、GB 30000.7 和 GB 190 進行。車用乙醇汽油(E10)的運輸應符合 JT/T 617.7 中的規定。
銷售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車用乙醇汽油(E10)所使用的加油機都應在顯著位詈明確標示產品的名稱、牌號和等級(ⅥB)。如:"92號車用乙醇汽油(E10)(ⅥB)" "95號車用乙醇汽油(E10)(ⅥB)"等。
符合本文件的車用乙醇汽油(E10)在運輸、儲存過程中應使用專用的管道、容器和機泵,且儲運系統應潔凈和不含游離水。
車用乙醇汽油(E10)在運輸、儲存過程中使用的管道、容器、機泵和密封件等所用材質不應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
安全
根據 GB 30000.7, 車用乙醇汽油(E10)屬于易燃液體,其危險說明和防范說明應符合 GB 30000.7 中有關易燃液體部分。
標準的實施
對于硅含量、氯含景、甲縮醛含量和苯胺類化合物總含量的規定,自文件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行。

試驗方法
水分(質量分數) % ≤0.20 SH/T 0246
SH/T 0246-92(2004) 輕質石油產品中水含量測定法(電量法)
密度(20°C) kg/m3 720~775 GB/T 1884、GB/T 1885m
m 也可按 SH/T 0604 方法測定,在有異議時,以 GB/T 1884 和 GB/T 1885 聯合使用為仲栽方法。
SH/T 0604-2000 原油和石油產品密度測定法(U形振動管法)
京都電子KEM 石油產品庫侖法水含量測定儀 MKC-710系列
京都電子KEM 石油產品U形振動管法數字密度計 DA-8XX系列
